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>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>(国环规环评[2017)4号),现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泰安汶口 220kV 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和泰安宁阳泗庄(蟋都)110kV输变电工程(一期)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19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186613025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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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泰安宁阳泗庄(蟋都)110千伏输变电工程(一期)验收调查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