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龙源山东村里集光伏发电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内容(包括验收调查表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
建设单位:龙源(烟台)新能源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龙源山东村里集光伏发电项目
建设单位联系方式:仲经理,13954054488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10日-2023年10月12日,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