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>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>(国环规环评[2017)4号),现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山东泰安新泰泉沟110千伏变电站整体改造工程、山东泰安新泰汶康(新汶)110千伏输变电工程、山东泰安尚家(颜北)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8日(20个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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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泰安尚家(颜北)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.zip